1.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。其主要职责为: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,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等人员;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落实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、改造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资金。
2.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的主要职责为:建立、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(学院、实验室两级)和规章制度(包括各种制度规定、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等);组织、协调、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;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评估,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;组织实验室安全宣传、教育与考核。
3.实验中心安全负责人主要职责为:负责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(包括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、准入制度、值班制度、教育制度、考核制度);组织、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;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,组织落实隐患整改;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,积极有效采取应急措施,及时处理,防止事故扩大蔓延;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。
4.各实验房间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房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。主要职责为:负责本实验房间安全管理工作;负责健全和执行本实验房间安全规章制度;负责本实验房间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;负责对本实验房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、环保教育与考核,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;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,落实安全隐患整改。
5.仪器设备管理者是所管理仪器设备的直接安全责任人,负责该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管与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、考核、准入,并配合实验房间管理者做好所在房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。
6.在实验室学习、工作的所有人员对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。必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安全应急方案、应急电话号码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和用法,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,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;排除安全隐患,避免安全事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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